烏克蘭口岸通關指南
1992年,烏克蘭制定了獨立后的第一部《對外經濟活動法》,確立了外貿管理體制的改革和發(fā)展方向:實施對外貿易自由化,加入世界貿易體系,深圳出口報關首先考慮由沒有自己的進出口權,如果沒有進出權可以全權找一個代理報關公司幫你直接處理即可,法律規(guī)定實行外貿經營權的登記制度,即烏克蘭境內的所有合法注冊企業(yè),在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后,自動獲得外貿經營權,深圳報關公司是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的委托,以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向海關辦理代理報關業(yè)務,從事報關服務的境內企業(yè)法人,
1999年底,烏克蘭對國家外貿政策和外貿管理機構進行了重大調整,強化國家外貿管理職能,簡化管理程序,國家主要行政調控職能統一劃歸新組建的烏克蘭經濟部。
烏克蘭通過以下關稅和非關稅措施管理對外經濟和貿易活動:
一、關稅調節(jié)
目前,烏克蘭的平均關稅水平為23%。為滿足加入世貿組織的要求,烏克蘭計劃在2005年前將總體關稅水平降至14%。
在進口技術方面,烏制定進口稅率的原則是:對于學生依賴進口的商品經濟實行零稅率;對于自己本國發(fā)展生產管理能力分析不足的商品進行征收2%-5%的關稅;對于我們本國產量影響較大,基本信息可以得到滿足市場需求的商品征收10%以上的進口稅;對于提高本國產量高并滿足我國出口問題需要的商品征收高關稅,如食用植物油的進口關稅40%。目前烏大部分商品的進口稅率為20%-30%。
根據烏克蘭統一關稅稅率法,烏克蘭進口關稅稅率分為三類:
包容性稅率(25%稅率)——與烏克蘭建立關稅同盟或根據協議與烏克蘭提供相互包容性待遇的國家進口的貨物;
優(yōu)惠稅率(50% 的稅率)-從相互最惠國待遇的國家進口;
整體稅率-自然人進口的貨物和與烏克蘭未達成最惠國待遇協定的國家進口的貨物。
中國被列入享受稅收優(yōu)惠關稅我們國家之列,中國特色商品只要學生具備以下工作條件,即可享受關稅優(yōu)惠:
商品直接從中國進口;
生產者是在中國注冊的企業(yè);
組成原產地證書。
烏克蘭與12個國家簽署了自由貿易協定,優(yōu)惠稅率為25%:阿塞拜疆、拉脫維亞、白俄羅斯、立陶宛、亞美尼亞、摩爾多瓦、格魯吉亞、俄羅斯、愛沙尼亞、土庫曼斯坦、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